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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

日期:2017年03月01日  作者:  点击数:

学校各单位:

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体育总局“开展全民健身计划”的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拟于2017年4月中下旬举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比赛单位及比赛项目

学生组:

甲组:教育与艺术学院;财经学院;医学院;口腔医学院;护理学院;机电工程学院;信息技术学院;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;建筑技术学院;物流学院;美容学院;汽车学院。

乙组:师范学院(应用技术分院);医学分院。

男子甲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5000m、4×100m、4×400m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标枪(800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2KG)、1000 m)。

男子乙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4×100m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5k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2KG)、1000 m)。

女子甲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4×100m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 kg)、标枪(600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1KG)、800 m)。

女子乙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4×100m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 k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1KG)、800 m)。

教工组:(项目待定)。

离退休组:(项目待定)。

二、报名时间及要求

(一)各单位必须使用组委会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填报,并将报名表(纸质版)于3月25日前加盖公章后交公共课部,同时将报名表(电子版)发至26837898@qq.com,逾期不予编排,报名表一经本单位认可不得更改,编排及代表队入场以报名先后为序。

(二)运动员报名必须遵守竞赛规程要求。

(三)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请认真挑选参赛运动员,并组织训练。

(四)参赛单位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。

三、运动会期间的课程由各教学院安排补课。

四、各代表队准备队旗一面,规格为2m×3m。

五、开幕式鲜花队、旗林队、引导员及表演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并由公共课部组织训练.

六、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附1: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
2: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

二O一七年三月一日

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

竞 赛 规 程

一、时间和地点

2017年4月中下旬在学校东区田径场举行。

二、参加单位

学生组:

甲组:教育与艺术学院;财经学院;医学院;口腔医学院;护理学院;机电工程学院;信息技术学院;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;建筑技术学院;物流学院;美容学院;汽车学院。

乙组:师范学院(应用技术分院);医学分院。

教工及离退休组:

三、竞赛项目

学生组:

男子甲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5000m、4×100m、4×400m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 kg)、标枪(800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2KG)、1000 m)。0

男子乙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 、

4×100m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5 k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2KG)、1000 m)。

女子甲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4×100m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 kg)、标枪(600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1KG)、800 m)。

女子乙组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4×100m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 kg)、三项全能(立定跳远、实心球前抛(1K、800 m)。

教工组:(项目待定)。

离退休组:(项目待定)。

四、参加办法

(一)组队办法

1、学生组以教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,离退休及教工组以工会各分会为单位组队参加。

2、学生组以各教学院院长为该代表队领队。

(二)报名人数

学生组:甲组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,教练员1名,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,每项限报5人,乙组报领队1名,教练员1名,每项限报3人。凡三项全能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单项(可报接力)。

教工组: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(不含团体项目)

离退休组: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。

(三)运动员资格

1、学生组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学生,教工组运动员必须是工会会员,

离退休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,并有子女同意参赛签名。

2、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。

五、竞赛办法

(一)学生组: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,另可兼报接力,接力项目各学院只能报一个队参赛。

教工组: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。离退休组: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。

(二)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《2012年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
(三)检录及比赛时,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,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,比赛结束后必须返回赛后控制中心,如不执行取消该项比赛成绩。

(四)运动员进入田径场:

1、不得携带零食及含皮、壳之类的食品入内;不得带口香糖入内;体育场内禁止抽烟。

2、运动员穿钉鞋比赛时,其鞋钉的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,否则不能进入比赛场地。

3、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田径场内。

(五)比赛期间需申诉时,必须有书面报告并附200元申诉费,

胜诉退回申诉费,败诉申诉费由公共课部交财务处。

六、计分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学生组:

(一)甲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。项目参赛人数8人以下(含8人),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。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四名,按5、3、2、1计分。项目参赛人数4人以下(含4人),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。计分依据名次从高分到低分;如单项成绩相同名次并列(第一名除外),得分平均计算(如第二名、第三名成绩相同则并列第二,无第三名如此类推)。

(二)接力及三项全能项目按翻倍计分,即:甲组为18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分;乙组为10、6、4、2。

(三)破记录计分是该名次分值加第一名分值(即大专组+9分;中专组+5分)。

(四)团体部分:

甲组男、女组的团体总分分别计算(即男运动员或女运动员在各单项中得分之和),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如此类推。

(五)甲组男、女团体总分分别取前八名给予奖励,同时设总团体奖前八名给予奖励。

(六)乙组只设总团体前两名。

(七)获奖单位只发奖旗(杯)。

教工及离退休组:

(一)教工团体项与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,项目参赛人数8人以下(含8人),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。

(二)离退休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十二名,项目参赛人数12人以下(含12人),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。

(三)由工会及离退休管理处给予奖励。

七、报名

(一)学生组:各单位必须使用组委会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填报,并将报名表(纸质版)于3月25日前加盖公章后交公共课部,同时将报名表(电子版)发至26837898@qq.com,逾期不予编排,报名表一经本单位认可不得更改。

教工组:各工会分会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,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3月25日前交工会,逾期不予编排。

离退休:各离退休人员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,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3月25日前交离退休管理处,逾期不予编排。

(二)报名表填写不合要求的单位必须在三天内自行修改合格,否则取消参赛资格。

八、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(办法另定)。

九、设仲裁委员会,其职责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十、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二O一七年三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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